2月14-16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二级巡视员陈文华、执法二处蔡世明、曾玉廷、王海民等一行到乐矿能源集团开展安全执法监察,景德镇市、乐平市应急局相关领导陪同检查。乐矿能源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蔡正华等陪同。

反馈会上,监察组通报了检查出的问题隐患和整改意见。就做好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陈文华要求,一要强化重大灾害治理。进一步加强顶板、放炮、提升运输和防灭火管理,压实压紧现场管理责任,切实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二要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安全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矿区两级领导跟班带班制度,下沉一线,深入现场,靠前指挥,与职工同进班同出班;配足配齐配好安全管理和特殊工种人员,建立健全安全履职机制,拧紧安全责任链条。三要增强法制法规意识。进一步强化依法依规办矿管理工作,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理念,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时刻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着力完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机制,牢牢守住安全“红线”“底线”,实现矿井“双零”(零事故、零死亡)目标。四要强化双重预警机制。进一步强化风险辨识和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要求,常态化开展风险分析、风险研判、明确措施、制定清单、形成报告,为安全生产提供科学精准的安全防范依据,确保矿井本质安全。
企业负责人表示,对此次执法监察组检查出的问题隐患照单全收,按照“五定”原则,制定整改清单,认真落实整改,并以此为契机,全面强化鸣西矿井安全管理,不断夯实矿井安全生产基础,促进企业安全稳定有序发展。
2月16日,监察组一行到乐矿能源集团总部开展安全执法监察,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制度运行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并对各项台账资料等进行了详细检查。(供稿:陈晓柒 编辑:何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