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申购及资格审查
申请登记、集中审查、公示时间:2013年1月28日至3月12日
1. 2013年1月28日至2月19日吻合条件的申购人向所在辖区登记单位(部门)提出申购请求,领取《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东景苑)小区购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2013年2月8日至17日各社区不办理登记营业。
2.申购人如实填写申请表中内容,预备好申购人及配偶户口簿(含首页)复印件(2份)和申购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份)。
3.申购人于2013年2月20日16时前将申请表、申购人及配偶户口簿(含首页)复印件(2份)和申购人及配偶有用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份)等资料交申购人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交所在地社区)。2013年2月21日2月22日各单位售房向导小组集体审查,签署初审意见,单位向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张榜宣布。
4.2013年2月26日九时前各单位将初审通过的名单并签署了初审意见的申请表交由登记单位(社区或部门)。
5.2013年2月27日至2月28日各登记单位向导小组依据“售房方案”对申请人资格进行集体再审查并张榜宣布,将确认购买资格合格的申购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配偶姓名、配偶身份证号码编辑成电子表。
6.2013年3月5日由登记单位将无贰言的申购人的资料分袋归档、汇总,2013年3月7日将资料报售房向导小组(包括档案袋、申请表、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等)。
7.售房向导小组于2013年3月10日至12日召开全领会议,并约请乐平矿务局各社区办事处分管向导和经办人员参加,集体审批购买申请人资格,并将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反馈给各售房登记单位(社区或部门),由登记单位关照被认定合格申购人2013年3月15日至24日交纳申购保证金并返还档案袋及所有申购人的复印件资料,申购人应妥帖保管。
8.审查内容
①申请人是否吻合《售房方案》中规定的许可申购条件、限定条件。
②《申请表》填写内容是否完备、正确。
③申请人提交的证件复印件是否齐全、真实。
第二步:交纳申购保证金
交纳申购保证金时间:2013年3月15日至2013年3月24日16时前
1.各登记单位、申请人所在单位接到售房向导小组认定具有申购资格人员名单和袋装档案后,以此为依据负责关照申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申购保证金。
2.保证金每户40000元,保证金可用作冲抵购房款,购房不成功的,按安置方案要求无息退回。保证金缴纳后由各登记单位将缴纳情况以电子表格情势编辑成册,并以电子版本和书面(盖登记单位章)两种情势报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部财务部,表格内容包括申购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配偶姓名、配偶身份证号、保证金额。
3.东景苑小区购房保证金缴纳及退回办法:
⑴ 指定的缴款开户银行:
保证金交纳银举动各登记单位(社区办事处)开户银行和账号
⑵ 购房保证金缴纳办法:
① 各登记单位(社区或部门)在2013年3月13日前到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部财务部领取收款收据,按售房办法负责社区所辖申请购房户的保证金的收缴工作。
② 各申购单位(社区)被认定具有申购资格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自行到指定银行缴纳购房保证金,凭银行现金存款条(第二联:客户核对联)到所辖社区取得盖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部”专用章的收款收据,申请购房户须妥帖保管好所取得的收款收据。
③ 各登记单位(社区或部门)收到购房保证金后,将交纳的购房保证金用电子表格造成诨名册,并打印一份盖上社区办事处章,电子版和纸质版随同收款收据存根交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部财务部,并办理刊出已领取的收款收据存根手续。
保证金由各登记单位收齐后集中汇至景德镇市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部部。账户名称为:景德镇市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部;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门头支行;账号:362061614018010012860。收取申购保证金同一使用“景德镇市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一部收据”。
财务部收到保证金和各登记单位汇总表经核对无误后,将电子表格和纸质表格报给综合部;综合部将报名交款情况报售房向导小组,经向导小组批准后,将数据报公证处和摇号公司。
⑶ 退回购房保证金办法:
① 各社区负责办理退回购房保证金,社区将必要退回购房保证金的申请购房户造出名册交到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部售房部。售房部核定后报财务部,财务部按名册将退款存入申请购房户的定活期存单。
② 必要退回购房保证金的申请购房户,凭收款收据到财务部办理退款手续。
第三步:摇号
摇号时间:2013年4月3日
摇号地点由售房向导小组确定
1.摇号采用计算机编程随机摇号,由市棚改办组织实施,摇号期间由景德镇市公证处公证,市发改委、市房管局负责全程监督,乐平矿务局广播电视站负责摇号时全程摄像,景德镇市公证处当场公布效果。
2.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售房向导小组将摇号确定的选购人效果以书面情势关照各登记单位、东景苑小区售房部。
3.各登记单位负责将摇号效果张榜宣布,并负责关照选房人进入选房程序。
第四步:选房、付款
1.现金购买的选房户按下列要求预备资料:
① 携带《东景苑小区购房申请表》;
② 确定为购房办理产权证户主的有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和配偶有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结婚证复印件2份;户口本首页及家庭成员户口复印件2份。
③ 申购保证金收款收据;
④ 社区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计划生育证实或未婚证实;
⑤三年内有用联系电话号码。
2.公积金按揭付款的选购人须带资料并装在专用资料袋内:
① 携带《东景苑小区购房申请表》,;
② 申购保证金收款收据;
③ 社区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计划生育证实或未婚证实;
④ 选购人及配偶有用身份证、户口簿(含户口簿首页)、结婚证(结婚证实的号码必须与身份证号码同等)复印件各四份;
⑤选购人及配偶收入证实原件各一份;
⑥ 三年内有用联系体例——电话、手机号码。
3.选购人携带上述资料到 “东景苑小区”售房部办理选房、交款预售手续,并与售房部签定认购书。公积金按揭人员还须在办理按揭手续时签定借款合同和其他文件。
选房顺序和选房时间:
选房时间另行关照。
未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段完成选房的,选房权失效,天然进入自由选房阶段选购。
自由选房阶段
1.二期876户以内购房人在规定选房时间未选者,在876户选房后给出3天自由选房时间,在规定自由选房时间未选者,视为摒弃购房权。该选房权主动转入替补号顺序选房。
2.在正式选房前请购房者提前安排时间现场参观模型,为正式选房做预备。
3.正式选房开始,每户给10分钟选房时间确定所选房号,逾期轮后。在确定所选房号后随即办理交款等相干事项。
4、三期867户选房时间另行关照。
付款
1.选购确定后,由售房部人员按选定的房屋价格(申购保证金转入购房款)和预支办证费8000元填写“认购计算表”和“现金缴款单”。
2.选房人持“现金交款单”到指定银行(或银行到现场办公)交纳购房款和预支办证费,并从银行带回交款回单。
3.凭交款回单和申购保证金收款收据到售房部换取盖有“煤矿棚户区项目一部”专用章的购房款收款收据。
4.东景苑小区售房部和财务部对交纳的购房款和预支办证费用电脑分户进行管理、核算。
5.选房人与售房部签订认购书,需公积金按揭贷款购房人员,在办理按揭手续时签订按揭贷款协议及相干文件。
6.未按上述要求办理完交款手续的,选购失效,所选房进入下一个阶段供选,直至选购结束。
7.现金付款的,首付不少于住房总价的90%,储藏间首付100%,同时每户预支办证费8000元,多退少补。
8.公积金按揭付款的,首付额度按国家现行要求办理,但首付不少于住房总价的30%,最低不少于40000元,储藏间首付100%,同时每户预支办证费8000元,多退少补。
9.办证明际费用以当局收费部门相干的收费发票为准。
公积金按揭
因国家现行对控制房价上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其中包括控制房贷,因此,安置方案规定只受理具备公积金按揭贷款条件的购房人员办理按揭贷款。公积金按揭是指购房者签定《房屋贩卖合同》后,并按规定程序经市公积金管理中间批准办理按揭贷款手续,同时签定借款协议及相干文件。按揭贷款利息按国家规定计算由贷款人交纳。
2013年1月24日